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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市局级“两优两红”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2/29 13:11:20  浏览次数:707


市教育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省市局级

“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

“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通知

县、区教育局团委,市直、民办、企办学校团委:

       2015年,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我市教育中心工作,紧扣时代主题,服务青少年成长发展,推进团的组织和工作创新,各项工作取得了新成绩,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推广经验,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省、市、局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内容

1、2015年度安徽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支(总支)部”

2、2015年度铜陵市“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工)委”、“五四红旗团支(总支)部”

3、2015年度市教育局“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

二、申报条件

    1、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有关规章制度。

(3)工作本领过硬,善于创新创造,继承和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教育诚信建设的有关规定。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是注册志愿者,且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是广大团员青年学习的榜样。

        (6)团龄在1年以上。

       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不参加评选。

2、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深入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学习宣传贯彻中央和市委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三严三实”要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热爱团的岗位,自省自励,作风扎实,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

(4)心系广大青年,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宣传员,传播青春正能量,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1年(新选任兼职团干部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6个月)。

3、五四红旗团委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团员青年中影响大、反响好。在落实团组织重点工作和开展全团性品牌活动上取得一定成绩。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团的委员会能够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及推优入党工作。

(3)团委班子健全、政治强、业务精,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团结进取,作风扎实,富有开拓创新精神。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本单位具有较好影响。

(5)活动有阵地,工作有依托,经费有保障。

(6)申报团组织成立时间一般不少于3年。

未完成2015年团建任务和志愿服务、网络文明宣传任务的团组织不能参加申报。

4、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经常开展团的各项活动,形式多样,富有特色,能有效吸引团员积极参与,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教育效果良好。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按期换届,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规范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3)团支部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委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开展团的工作,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

(4)参评团支部成立时间一般在1年以上。

未完成各项任务的团支部不能参加申报。

三、申报名额

各单位省、市两级各奖项申报名额不超过1个。局级奖项申报名额参照各团委上报的团员、团干部、团组织数量(以2015年度共青团基础数据信息库中数据为准),结合工作实际,由局团委按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推荐申报

由各级基层团委根据各奖项评选条件组织推荐和申报。推荐时要组织开展民主评议,认真听取团员青年的意见建议,并征求单位党组织意见。

第二阶段:评选表彰

    1、对申报省、市两级奖项的集体和个人,由市教育局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综合审定,在参考推荐单位意见基础上,按照分配表彰名额和评比条件,择优拟定推报名单,报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报团市委。

2、对申报局级奖项的集体和个人,由市教育局团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定评选,拟定表彰名单,报经局党委研究同意后,在系统内予以表彰并颁发证书。

3、对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不再推报同类奖项,即:荣获全省表彰的,市级不再重复表彰;获得全市表彰的,局级不在重复表彰。

  第三阶段:学习宣传

    通过教育城域网、校园网、宣传栏和微博、微信等宣传阵地对受表彰的集体、个人进行宣传,充分发挥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的示范作用,动员引导基层团组织和团员团干部学习先进、赶超先进。

    五、工作要求

    1、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两红两优”申报评选工作,主动汇报,精心部署。并通过申报评选,形成正确价值导向,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

    2、各单位团委对拟申报集体和个人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充分听取本单位党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严格标准、严把程序,确保申报评选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3、根据团中央“团统不合格,团建不评优”的要求,各申报对象必须在2015年度共青团基础信息统计数据(2015年12月31日前已报送团市委组织部)中,未纳入信息系统或数据不符合要求的申报对象不具备申报评选资格。

    4、此次申报评选实行推荐预报和正式申报相结合的制度,预报通过后正式申报。请各单位团委认真填写《2015年度“两红两优”表彰预申报表》(见附件2),并在预报表中对申报对象进行排序,于2016年3月1日前报至市教育局团委,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预报通过后,局团委将与各单位团委联系报送相应集体和个人的具体材料。

联系人:马俊   

联系电话:2826970    邮箱:tlsjyjtw@163.com

 

附件1:2015年度局级“两红两优”指标分配表

附件2:2015年度“两红两优”表彰预申报表

 

 

                                               铜陵市教育局

                                             2016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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