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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铜陵市优秀教师等评选命名的通知

发表时间:2016/3/7 8:17:27  浏览次数:2261


关于开展铜陵市优秀教师等评选命名的通知

铜教现代化〔20161

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企办、民办学校,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增强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推进我市在安徽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经研究,决定以铜陵市教育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开展“铜陵市优秀教师”、“ 铜陵市十佳班主任”和“铜陵市优秀校长”评选命名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命名名称和名额:评选命名“铜陵市优秀校长”10名,“铜陵市十佳班主任”10名,“铜陵市优秀教师”20名。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在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5年以上,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

(二)基本条件。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精准掌握所授学科知识和技能,求真务实,勇于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注重加强个人道德修养,提高自身素质,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勇于奉献,师德高尚,廉洁从教,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近3年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以上,其中“优秀”不少于1次。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铜陵市优秀校长

  (1)任校长(含副校长)职务满5年以上,完成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并按照教育行政部门的培训计划,接受提高培训。

    2)带头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善于学习,勤奋工作,能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本单位教育教学环境和谐。

    3)全面树立“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的思想,学校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到位,管理规范,任职学校的各项工作处于同类学校的前列。

    4)班子团结,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能模范遵守民主集中制,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5)改革创新意识强,能结合学校实际,与时俱进,努力探索教育教学改革的新路子,不断提升办学质量,积极谋划学校发展。

  (6)近2年来所任职的学校无教师、学生违法犯罪记录。

 2、铜陵市十佳班主任

    1)从事班主任工作满5年以上。

    2)热爱班主任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教育思想端正,组织管理能力突出,在师生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3)德育工作和班级管理成绩显著。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浓,各项活动处于全市同类班级的前列。

  (4)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生工作的新方法与新途径,具有开拓创新能力,能够深入学生当中扎实有效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成绩突出。

  (5)关心每一个学生健康成长,关爱单亲和留守儿童,近3年来所带的班级学生无违法犯罪记录。

3、铜陵市优秀教师

  (1)忠诚教育事业,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

  (2)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努力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对所教学科或专业具有系统、坚实的理论知识。教学思想先进,教学基本功过硬,能熟练地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和教材,能灵活运用多元的教学方法促进学生的发展,教育教学工作处于同类学科前列。

  (4)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积极探索教书育人规律,有行之有效的教育教学方法。勇于开拓创新,不断改革进取,逐步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风格,社会反响好。

  (5)在教育教学研究、课题研究、教科研成果运用推广等方面成绩突出,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推荐:

1)参与有偿家教,或参与销售、组织学生集体订购教辅用书,或违反相关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

2)因个人失职发生责任事故的;

3)违背法律、法规,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4)违犯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受到追究的。

三、评选程序及方法

(一)候选人产生。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宣传,可采取民主评议、投票表决等方式进行推荐候选人,并经教育主管部门审定后统一报送。“铜陵市优秀校长”、“铜陵市十佳班主任”和“铜陵市优秀教师”,报送比例一般为112,推荐候选人名额为教职工总数的0.3%。具体名额为:枞阳县20个,铜官区6,郊区2个,义安区8个,市直(含高校、职业院校、民办学校)15个。

(二)单位公示。推荐的候选人要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公示对象凡涉及有偿家教、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拉票贿选及有关纪检、综治、计生等方面的违反师德师风、违纪违法行为,实行一票否决。

(三)社会投票。经评选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推荐候选人后,在铜陵教育城域网刊登候选人事迹,设立投票网页,由社会参与投票。

(四)综合评定。评选领导小组根据社会投票结果,综合评定拟命名人选,报铜陵市教育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批准。

四、命名

    铜陵市教育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命名决定,召开命名大会,对获得荣誉称号的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同时通过新闻媒体对先进事迹进行宣传,鼓励先进,弘扬正气。

五、工作要求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凡是近2年来,有来信、来访反映,经核实在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市教育局《关于推进教育诚信建设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在职教师从教行为的意见》等方面确实存在问题,不得推荐。

(二)推荐人选要切实保证专任教师数量,县级领导干部命名的需报经市委批准。推荐人选应按干部管理权限和属地管理原则,征求纪检(监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等有关部门意见。

(三)报送材料

1.推荐工作报告(一份)。

2.推荐人选申报表(一式三份)和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一份)。

3.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要求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无斑点、瑕疵、印墨缺陷,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文件名为“姓名-单位”。

4.推荐候选人选简要事迹材料。对推荐候选人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

5.推荐候选人选先进事迹材料。详细介绍推荐候选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3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

6.报送时间。以上15项材料请于310前报送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并同时上报电子文档(邮箱地址:zzrsk2009@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1.铜陵市优秀教师铜陵市十佳班主任铜陵市优秀校长推荐申报表

       2.铜陵市优秀教师铜陵市十佳班主任铜陵市优秀校长推荐人选一览表

                                         铜陵市教育现代化推进工作领导小组

                                                               2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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