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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办《民法典》宣传讲座
发表时间:2020/11/9 16:49:27 浏览次数:1950
《民法典》为未成年人撑起“保护伞”
——郊区花园初中举办《民法典》宣传讲座
为增强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观念,11月9日,花园初中邀请郊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四级高级检察官何文斗为学生举办《民法典中未成年人的保护》专题讲座,校长朱红春、副校长周文化、安全办主任谢腊平与八年级两个班100余名师生参加了讲座。
讲座上,何文斗检察官首先从刑事诉讼监督、民事诉讼监督、行政诉讼监督、刑事侦查权、提取公益诉讼五个方面扼要说明了检察机关的职能,接着引用《民法典》第17条“不满18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说明了未成年人的界定,其中八周岁以下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八周岁以上的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何文斗检察官最后着重从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意义、《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保护相关规定、与《民法典》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等方面进行了解读,并以身边的案例为切入点,借助生动有趣的动画、海报、宣传册等介绍了《民法典》中与未成年人相关的知识。讲座课堂上,检察官深入浅出讲解,孩子们认真听讲,效果良好,获得了师生的一致好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于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民法典》如慈母般关爱未成年人,呵护未成年人成长,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撑起“保护伞”。
讲座前,朱红春校长代表花园初中向郊区何文斗检察官表示了欢迎和感谢。(章友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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