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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九届铜陵市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0/12/15 8:27:07 浏览次数:1536
关于开展第九届铜陵市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县区委宣传部、文明办、教育主管部门、团委、妇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立德树人主线,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根据市文明委工作部署,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决定在全市开展第九届铜陵市优秀童谣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时间:自文件下发之日起,至2021年1月30日止。
二、主题要求
1.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以未成年人的视角,以童真童趣的语言,生动形象的解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引导孩子们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2.围绕“十三五”时期伟大成就主题: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聚焦“十三五”时期取得的伟大成就,以及各行各业爱国奉献、不断拼搏的典型故事,创作一批歌颂党、歌颂祖国,体现国家日新月异、蓬勃发展的童谣作品。
3.围绕“你好新时代”主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铜陵新当选的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第二届省级“新时代好少年”、第八届市级道德模范、第二届市级“新时代好少年”为原型,创作体现真、善、美的童谣作品,学习和传递身边的榜样力量。
4.围绕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题:以学习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铜陵本地特色传统文化为重点,结合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等活动,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明礼知礼、崇德向善。
5.围绕“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主题:重点讲述铜陵故事、安徽故事,尤其是铜陵实现“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目标之后的城市发展变化,引导未成年人从小努力学习、成长成才,为建设现代化幸福美丽新铜陵做出积极贡献。
童谣在创作上要充满时代气息,贴近未成年人,健康向上;在内容上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进校园,展现未成年人精神风貌;在形式上要篇幅简短、语言活泼,体现童心童趣;在格式上要朗朗上口、音韵明快、易于传唱;在版权上要确保原创,对发现抄袭、剽窃他人作品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并由原稿提供者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三、活动步骤
1.征集创作。县、区及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发动社区居民群众、学校师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广泛参与童谣创作,要动员广大文学爱好者精心创作适合未成年人传唱的优秀童谣作品。同时,要严格按照《第九届铜陵市优秀童谣推荐表》(附后)要求,填写作者信息。
2.推荐申报。教育主管部门、县区文明办对征集的童谣作品认真组织遴选,于2021年1月30日前将《第九届铜陵市优秀童谣推荐表》报市文明办(联系电话:2208015,邮箱:tlwmbsxddk@126.com)。其中,市教体局、枞阳县、铜官区、义安区不少于80首,郊区不少于50首。
3.评选表彰。主办单位成立评审委员会,对推荐上报的童谣进行综合评审。本次优秀童谣将设置:一等奖5首,二等奖5首,三等奖10首,优秀奖若干首。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团市委、市妇联将联合表彰获奖作品。
4.宣传推广。市文明办将依托铜陵文明网、文明铜陵微信公众号展示优秀童谣作品,供广大未成年人学习传唱。县区及各有关单位要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开展优秀童谣传唱、展播和巡演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把推荐优秀童谣作为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学习创作。
2.精心组织实施。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地区本系统活动开展作出周密安排,并认真抓好落实。同时,本次所有参与征集评选的童谣作者视为同意转让作品版权给主办单位,主办单位有权无偿使用。
3.营造浓厚氛围。各县区、各有关单位要结合辖区中小学校、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乡村学校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等载体广泛开展优秀童谣传唱活动;市直新闻媒体要做好优秀童谣传唱、展播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形成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
中共铜陵市委宣传部 铜陵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铜陵市教育和体育局 共青团铜陵市委员会
铜陵市妇女联合会
2020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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