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园初中优秀教科研人才管理与激励办法
发表时间:2013/11/7 15:36:12 浏览次数:1733
花园初中优秀教科研人才管理与激励办法
为了深入实施教育人才发展战略,加强我校优秀教科研人才的管理,激励广大一线教师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充分发挥教科研人才在教育管理、教书育人、教育科研、学科教学等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我校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人才范围
特级教师、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中青年专家、县级及县级以上的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教学骨干、教学能手,县级及以上级别教学开放日的上课教师、县级以上结题课题的课程组成员、市级及以上级别优质课获奖者(县级优质课获奖需是一等奖获得者)、市级论文二等奖(县级论文一等奖)及以上等级奖获得者。
二、优秀人才的职责任务
各类优秀人才除履行上级相关部门规定的职责外,其主要职责任务为:
1、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理论和课程改革研究,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和教科研前沿动态,认真撰写教育教学论文,积极参加课题研究。
2、高质量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保持较高的教学水平。每学年至少上一节校际公开课或校内公开课(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
3、任期内积极参加公益活动,培养一到二名青年教师成长为校级以上的骨干教师。
三、激励奖励办法
上述各类教科研人才,在认真履行职责,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无责任事故的前提下,奖励激励办法如下:
1、特级教师、省市政府特殊津贴获得者、市县中青年专家、市教坛新星、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县级及以上结题课题的课程组成员,其奖励办法及标准以县教育局文件规定为准。
2、市级骨干教师及教学能手、县级教坛新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聘教师职务,在评优选先、安排高层次培训学习中优先考虑,一次性奖励1000元。
3、县级骨干教师及教学能手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聘教师职务,在评优选先、安排高层次培训学习中优先考虑,一次性奖励500元。
4、参加省级优质课评选并获奖者学校奖励800元,参加市级优质课评选一等奖获得者奖励500元,二等奖获得者奖励400元,三等奖获得者奖励300元。在县级优质课评选中一等奖获得者奖励300元,二、三等奖获得者奖励200元。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评、聘教师职务,在评优选先、安排高层次培训学习中优先考虑。
5、省级论文获奖者奖300元,市级论文一、二等奖获得者奖200元,县级论文一等奖获得者奖励100元。市级论文三等奖比照县级论文一等奖。
6、在国家级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奖励500元,在省级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奖励300元,在市级CN刊物上发表论文奖励200元。
7、同一年度中以上奖次若同时获得,则同一类型奖(上述第1、2、3项为一类;第4项为一类;第5、6项为一类)取最高项计奖,不同类型可同时享受奖励。获奖者在年度考评中按等次赋分(赋分办法同考评方案)。
8、所有论文必须是教育主管部门举办的教研活动论文或是教育主管部门发行期刊上发表的文章(期刊必须有CN刊号);由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学校派出参加比赛的比照同一等级降一等次进行奖励。
9、每位教师每一年度至少上一节校内及以上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等。如果不能按要求完成,则在今后晋级、评优、评先、评模、职称评聘等中一票否决。
四、管理与评审
对优秀教科研人才的激励与奖励办法的实施,比照县教育局文件执行。
本办法即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学校。
枞阳县花园初中
2013年10月8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