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职务参评推荐及聘任考核办法
发表时间:2016/9/30 14:38:18 浏览次数:2323
花园初中教师职务参评推荐及聘任考核办法
枞花中[2015] 4号
一、考核内容和方法
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思想、学历资历、考勤考绩、教研科研等方面。
考核方法:对教师任期以来以上几方面工作进行客观衡量,作出必要的定性定量分析,再根据积分的高低排序,择优推荐或聘任。
二、考核评分要素及考评细则
(一)政治思想方面(4分)
符合《安徽省中学一级教师、高级教师任职资格考评标准》,严格遵守师德规范及《安庆市教师教学行为“八不准” 》者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二)学历资历方面(42分)
1.学历(4分):达到规定学历者得2分,高于规定学历者加2分。
2.任职年限(20分):自具备申报中(高)级教师资格时起,每年加3分。
3.教龄(18分):教龄按自然年计算,4-7年得2分,8-11年得4分,12-15年得6分,16-19年得8分,20-23年得10分,24-27年得12分,28-31年得14分,32-35年得16分,36年以上得18分。
(三)考勤方面(3分)
在任期内,缺到次数每超过月规定次数一次的,扣0.2分。
(四)教育教学方面(36分)
1、教育教学常规(8分)
根据当年度在校组织的备批改检查中的得分率计算(即8×-℅),未代课人员按全校的平均分计算。
2、教育教学工作实绩(28分)
1)行政表彰(3分):荣获政府、主管部门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先进个人、劳动模范、优秀党员、优秀班主任等,根据获奖等级给予加分。
级别 |
校、镇级 |
县级 |
市级 |
省级及以上 |
得分 |
0.5分 |
1分 |
2分 |
3分 |
经学校推荐,获其他部门单项表彰的比照同级政府表彰计分,获优秀班集体的班主任按获奖等级降一档计分。
此项得分不累计,就高计算。
2)教学及管理奖(16分)
a.教师教学奖:获校教学质量考核一等奖(第一名)、二等奖(第二名)、三等奖(第三、四名)每次得分分别为2分、1分、0.5分。(2015—2016学年度毕业班第四名仍视为三等奖)
基于我校几次合并的特殊情况,教学奖从2012年春季这一学期开始算起,以前所获奖项归零。(原荆山初中老师获奖认定及赋分情况参见行政会集体认定的结果)
b.学校管理奖(此项得分仅限校级领导享受,正、副职领导分别按系数1、0.5计分) :
在由教育局组织的教学评比、目标年度综合考评中获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得分分别为3分、2分、1分;在全县各单项评比中(如党风廉政建设、学校安全、体育竞赛、读书活动、中职招生、师德师风建设等)获一、二、三等奖的每次得分分别为2分、1分、0.5分(无奖次的比照中档得分)。校级领导教学及管理奖得分可累计,但亦不得超过16分。
3)学科带头人、教坛新星、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等(5分)
县、市、省级“教坛新星、教学骨干、教学能手”等称号得分分别为3分、4分、5分。
4)年度考核(4分)
任期内年度考核获得一个“优秀”等次加2分。
(五)教研科研方面(15分)
1、公开课(含观摩课、示范课、展示课)、优质课(4分)
承担校际、县、市组织的公开课、展示课每次得分分别为0.5分、1分、2分。(优质课比赛得分见表中所示)
在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网络课如微课等比赛中获奖的,比照同等级奖得分的一半计分。
获得相应级别“教坛新星”、“教学骨干”、“教学能手”者的参评课不计入本项得分。
级别 |
优质课获奖等级及得分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县 |
2分 |
1.5分 |
1分 |
市 |
3分 |
2.5分 |
2分 |
省级及以上获奖不论等次均得4分 |
2、论文(6分)
级别 |
获奖等级及得分 |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
校 |
1.5分 |
1分 |
0.5分 |
县 |
2.5分 |
2分 |
1.5分 |
市 |
4分 |
3分 |
2.5分 |
省及以上 |
5分 |
4.5分 |
4分 |
发表的论文根据登载刊物级别取同级二等奖计分;交流论文按同级三等奖计分;同篇论文按最高获奖分计分;非教育主管部门、教研部门评选、交流的论文或非正式教育期刊发表的论文不予承认;由教育主管部门通知学校派出参加比赛的教学论文比照同一等级降一等次进行计分。论文得分可累加。论文如有两个或多个作者的,只承认第一作者。(校级论文如具有选拔功能的才计分)
3、特长生指导及教师特长展示(2分)
在由教育主管部门或由政府部门组织的竞赛活动中指导学生获奖的指导老师,比照下表赋分;在由教育主管部门或由政府部门组织的由教师本人参加的各类比赛(上课除外)或特长展示获奖的亦比照下表赋分。
级别 |
获奖等级及得分 |
县、镇 |
0.5分 |
市 |
1分 |
省及以上 |
1.5分 |
校级竞赛若属具有推荐选拔功能的不论等次均计0.3分;属指导同一项(次)活动的得分不累计,就高计分。
4、课题研究(3分)
积极承担上级批准的课题实验,县、市、省及以上分别得分为1分、2分,3分。(确认已开题的计一半分数,已结题的按设定的分值赋全分;只计一次,若参加两个及以上课题就高计算)
说明:以上各项累分均不得超过该项总赋分。以上各项统计,共100分。
三、本办法从2015年9月起实施,解释权归学校。
枞阳县花园初中
学校概况 | 校长寄语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版权声明 | 合作联系 | ||
|